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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2013-03-24 21:35:00   来源:连山政协办公室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和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到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和消费的人数越来越多,我县餐饮服务单位也发展较快,已成为第三产业发展增长幅度较大的行业之一。搞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对推动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经济发展、民族和谐、宜居宜游”幸福连山的发展目标将起到积极作用。

  一、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截止2012年月日11月底,我县有餐饮服务单位254家,其中:中型餐馆(就餐座位在75-250的单位}10家,小型餐馆(就餐座位在75以内的单位)92家,小吃店88家,快餐店15家,饮品店15家。牛杂店5家,学校食堂30家,职工食堂7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120家,已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108家,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属于原卫生部门发的有效证。

  二、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比较突出

  一些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淡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一些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只是摆设,未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和卫生存在较多隐患;一些餐饮服务单位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和注重经营成本等原因,规定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难以落实,对人员的要求不高,进入门槛低,存在未进行健康体检就上岗现象。这些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较低,食品安全意识不较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也较缺乏,成为食品安全隐患的因素之一。

  (二)一些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环境较差,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一些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面积只有几平方米或十几平方米,布局上一半是厨房、一半是餐厅,建筑布局不合理、污水、油烟、废弃物等乱排放,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些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不太关注卫生等设施的配置和建设,基础设施差、卫生设备简陋,消毒设施不齐全和没有防尘防苍蝇设施,易导致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村镇一级的环境卫生状况显得较为差一些。今年1一11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行动中,对食品和餐饮具等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238份,责令改正书54份,对38家进行立案查处。

  (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稳定性差,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一些家庭式的夫妻店、姐妹店等小餐饮服务单位由于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和经营不善等到原因,从开业到关门就2一3个月,或经常变更经营者,出现持证人与实际经营者不同现象,增加了监管难度;一些餐饮服务单位由于硬件等条件不符合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要求,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给规范管理造成较大的影响。

  (四)分段监管食品安全存在的跨环节监管真空问题亟待解决

  在一般情况下,食品行业可以清晰地划分为生产、流通和餐饮类型。然而,有些食品行业形态跨越了生产、流通多个环节,甚至混合餐饮服务消费部分特征,难以清晰划分类型,故称为食品跨环节生产服务或餐饮服务。当前,在实施《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时,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食品跨环节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还存在适用法律困惑,观点各不相同。例如,提供少量服务场所和设施的前店后厂面包店、烧腊熟食店、超市熟食等涉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涉及工商、卫生、质监、食品、消防、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这样会缺乏有效的协调与配合,甚至相互推诿和扯皮。

  (五)监管力量和经费不足,难以适应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的需要

  由于餐饮服务单位形式多、数量大、范围广,发展不平衡,加之政策法规不配套等到问题,致使餐饮服务业监管工难度加大:一是监管人员偏少。目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股只有3位工作人员,但要负责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机关事业食堂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很多应该做的工作往往是力不从心,只能抓大放小,不能面面具到,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二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财政拨款非常有限,经费不足使诚信体系建设、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单位、食品检测和人员培训等工作难以进行,严重制约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另外,检验检测设备的不足和缺乏也难以及时有效地打击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

  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千方百计把我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好;县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相互之间应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交流信息,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减少监管漏洞,有效避免餐饮服务单位跨环节监管真空问题。

  (二)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餐饮服务业准入门槛

  负有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职责的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和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打击和取缔无《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进入餐饮服务单位、不安全的食品上餐桌;同时应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准入门槛。依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格把关,对经营场所、经营环境、人员素质等不符合餐饮服务单位准入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和审批。

  (三)按“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方式规范我县餐饮服务业

  根据我县是山区和具有壮瑶民族风情的特点,我们应制定具有我县特色和适宜餐饮服务单位发展的规划,规范和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发展。按照“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要求:一是应将餐饮服务单位网点布局纳入县城、镇和村的市政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以及山区民族饮食品牌创建活动中,形成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规划设计,同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发展的工作机制;二是应扶持发展一些具有一定规模、档次较高、地方特色突出的休闲度假农庄、山庄、农家乐等餐饮服务项目;三是对现已具备一定特色和规模的县城滨江路沙坪桥至上吉桥路段的食街大排档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档次和特色。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目前,路边、学校附近卫生条件较差的小餐馆和流动的小摊档的生意比较好,消费者只注重其味道及氛围,却不太在意这些摊档的卫生状况。消费者的餐饮卫生安全意识对我县的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至关重要。因此,县食安委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宣传专栏、专刊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和拒绝消费不符合卫生及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注重解决人员和监管经费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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