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政协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县政协十届一、二次会议期间,县政协委员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八大发展计划”和“六大抓手”,进行精心选题和深入调研,认真撰写政协提案,共提交提案60件,经审查后立案49件,大部分提案选题准确,重点突出,建议实用,效果明显,质量较高。各承办单位也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提案,促进了提案成果的转化。
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提请县政协第十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协商决定,《关于扶持发展民族特色民宿的建议》等6件提案被评为2017年度优秀提案;县旅游局等3个单位被评为2017年度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委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要以受表彰的委员为榜样,围绕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4483”发展思路,主动深入调研,关注社情民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撰写出更多选题准、情况明、建议实、质量高的提案;各提案承办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提案办理,着力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促进提案成果的转化,为加快建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委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要以受表彰的委员为榜样,围绕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4483”发展思路,主动深入调研,关注社情民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撰写出更多选题准、情况明、建议实、质量高的提案;各提案承办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提案办理,着力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促进提案成果的转化,为加快建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2017年度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名单
一、优秀提案(6个)
1、《关于扶持发展民族特色民宿的建议》(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人:谢善斌)
2、《关于加强我县民族文化教育与文化传承的建议》(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人:陶树明)
3、《关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的建议》(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人:莫晓曦、郑朝莲、何铭、黄天雄、韦先兰)
4、《关于民小路口至石古冲路口建设人行道的建议》(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人:韦少娟)
5、《关于加强我县旅游旺季景点交通管理的建议》(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人:黄忠珍)
6、《关于建设连山“氧吧之城”生态宜居宜游监测显示系统的提案》(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人:杨少英)
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3个)
县旅游局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1、《关于扶持发展民族特色民宿的建议》(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人:谢善斌)
2、《关于加强我县民族文化教育与文化传承的建议》(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人:陶树明)
3、《关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的建议》(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人:莫晓曦、郑朝莲、何铭、黄天雄、韦先兰)
4、《关于民小路口至石古冲路口建设人行道的建议》(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人:韦少娟)
5、《关于加强我县旅游旺季景点交通管理的建议》(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人:黄忠珍)
6、《关于建设连山“氧吧之城”生态宜居宜游监测显示系统的提案》(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人:杨少英)
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3个)
县旅游局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